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統計師考試中級統計工作實務 第二章統計用戶需求第三節統計調查方案設計精選講義,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 2012年統計師考試的相關重點!!
第三節 統計調查方案設計
一、 調查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 調查目的
怎樣確定統計調查的任務和目的?一般來說,應該服從下列要求:
1. 根據各級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統計用戶的具體需求;
2. 遵照統計工作的科學性,保證統計調查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3. 從統計調查能力和調查對象等統計工作的實際出發,把需要與可能結合起來。
(二) 調查的對象和調查單位
確定調查的對象和調查單位,是為了回答向誰調查,由誰來具體提供統計資料的問題。明確了調查的任務和目的,就要確定調查的對象和調查單位。
調查對象就是需要調查的那些經濟社會現象的總體。
調查單位,就是構成需要調查的那些經濟社會現象總體的所有個體,也就是調查對象中所要調查的具體單位。
(三) 調查表
1. 調查表的概念
調查表是指統計調查過程中采用的統一規范的調查表格式。它需要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向用戶提供什么產品,二是向調查單位調查什么指標。
規范化的統計調查表分為綜合表和基層表。
綜合表就是解決向用戶提供什么產品的問題,它是利用原始資料進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形成規范的統計工作成果或“產品”的綜合要求,也是統計綜合單位整理匯總基層統計數據并報送上級統計機構使用的統計調查表。
基層表是基層企業事業單位填報的統計調查表,是統計工作中搜集原始資料的基本工具。
把調查提綱中的各個調查指標或問題按照一定的順序排列在一定的表格中,就構成了調查表。利用調查表這個工具來進行統計調查,不僅能夠條理清晰地填寫需要搜集的資料,還便于調查資料的整理和匯總。
2. 調查表的指標設計
綜合表指標是統計需求的概念化和具體化,具有數量性、綜合性和具體性。數量性意味著統計指標反映的是客觀現象的量,而且是一定可以用數字來表現的,不存在不能用數字表現的統計指標。綜合性意味著統計指標說明的對象是總體而不是個體,它是許多同類個體現象的數量綜合的結果。具體性意味著統計指標不是抽象的數字和概念,它總是一定的具體的社會經濟現象的量的反映。
綜合表指標從其作用和表現形式來講,可以分為總量指標、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三種類型。總量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規模的統計指標,是說明總體現象的廣度的,它表明總體現象發展的結果,特別是用來說明生產或工作的總成果。相對指標是兩個有聯系的總量指標相比較的結果,例如用總體的部分數值和總體的全部數值相比較說明總體現象的發展變化情況等等。平均指標是按某個數量標志說明總體單位一般水平的統計指標,例如平均工資、平均人數等等。
基層表指標是綜合表指標在一個調查單位的具體體現,是加工計算綜合表指標的原材料。在設計基層表指標時應注意盡可能避免需要通過復雜的運算才能取得基層表指標數據;同時還應注意列入基層表的指標是要能夠取得確切資料的,有些指標雖然需要,但還沒有條件取得,不應列入;基層表的各項指標之間,應該彼此銜接,以便對現象的相互聯系從整體上進行了解,也便于使指標間互相核對、互相驗證,提高原始數據質量。此外,在設計基層表指標時,還要考慮調查周期,調查周期短的,指標數量應少一些、指標分組宜粗一些;調查周期長的,指標數量可以多一些,分組可以細一些。
不論是綜合表指標還是基層表指標,在具體設計過程中,都要把握以下幾個要素:
(1) 指標名稱:指標名稱應該依據國民經濟核算、相關經濟、社會科學理論,以及會計、財政、金融等業務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進行設計;
(2) 指標含義:指標含義規定了統計的界限劃在什么地方,什么算在內,什么不算在內。
(3) 計量單位:計量單位的確定既要符合國家標準,又要便于調查單位的具體實際;既要方便數據搜集和數據處理,又要兼顧人們的習慣。
(4) 計算方法:所有的綜合表指標都是通過計算獲得的,只不過有些計算簡單,有些計算復雜;有些只要通過基層表指標直接加總就可以得到,有些還需要對多項基層表指標進行復雜去處才能得到。基層表指標也分兩類,一類是直接從基層單位的會計資料、或臺賬中取得,有些還要經過一定的加工運算。因此在設計基層表指標時應盡可能選擇簡單的、能直接取得的指標,從而減輕基層統計調查人員的工作量。
(5) 時空范圍:明確的時空范圍是指指標能否說明問題、有無意義的關鍵。時間范圍一般有兩種界定,一是按時點來定,如×年×月×日;二是按時期來界定,如從×年×月×日到×年×月×日。空間范圍一般指地域范圍,如×省×地區×縣市;有時也包括組織系統的范圍,如教育系統等。
(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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