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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單元 測驗的編排和組織
一、合成測驗
㈠選擇與審定試題
1.選擇試題形式
選擇題目時,需要考慮的幾點:
(1)測驗的目的和材料的性質
(2)接受測驗的團體的特點
(3)各種實際因素
2.審定題目
審定題目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題目的范圍應與測驗計劃所列的內容技能雙向目表一致;
(2)題目的數量要比最后所需數目多一倍至幾倍,以備篩選和編制復份;
(3)題目的難度必須符合測驗目的的需要;
(4)題目的說明必須清楚明白。
㈡測題的編排
測驗編排的一般原則:
1、測題的難度排列宜逐步上升。
2、盡可能將同類型的測題組合在一起。
3、注意根據各種類型測量題本身的特點排列題目。
常見的兩種排列方式:
1、并列直進式:是將整個測驗按試題材料的性質歸為若干分測驗,在同一分測驗的試題則依其難度由易到難排列。如韋克斯勒的成人、兒童和幼兒三個智力量表。
2、混合螺旋式:是先將種類試題依難度分成若干不同的層次,再將不同性質的試題予以組合,作交叉式的排列,其難度則漸次升進。如比內--西蒙智力量表。
[測驗編排的一般原則應排除()答案混合排列]
二、預測與項目分析
㈠預測
預測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預測對象應取自將來正式測驗準備應用的群體。
2、預測的時限過程與情境應力求與將來正式測驗時的情況相近似。
3、預測的時限可稍放寬一些,最好 使每個被試都能將題目做完。
4、在預測過程中,應對被試的反應情形隨時加以記錄。
㈡項目分析
對項目的分析包括質的分析和量的分析兩個方面。前者是從內容取樣的適切性、題目的思想性以及表達是否清楚等方面加以評鑒;后者是對預測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確定題目的難度、區分度、備選答案的合適度等。
三、信度和效度考察
㈠信度
㈡效度
四、常模制訂
測驗分數必須與某種參照系統比較,方能顯出它所代表的意義。多數心理測驗是把個人所得的分數與代表一般人同類行為的分數相比較,以判別其所得分數的高低。此處的“代表一般人同類行為的分數”,即為“常模”。
五、編寫指導手冊
測驗指導手冊的內容有:
1.測驗的目的和功用。
2.測驗編制的理論背景以及測驗中的材料是根據什么原則、應用什么方法選擇出來的,許多手冊還提供選擇題目的統計指標。
3.如何實施測驗的說明。
4.測驗的標準答案和記分標準。
5.常模資料,包括常模表、常模適用的團體及對測驗分數如何做解釋。
6.測驗的基本特征,包括難度、鑒別力、信度、效度和因素分析的資料,以及這些資料取得的條件和情境,包括調查的樣本和時間。
第七節 心理測驗的使用
第一單元 主試的資格
[主試者的知識結構包括:(1)本行業專業知識;(2)心理學基礎知識;(3)心理學專業理論知識;(4)心理測驗專業技能]
一、知識結構
二、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
㈠專業理論知識 :[(1)了解測驗的特點和性質;(2)熟悉它的作用的局限性;(3)了解測驗的基本特征;(4)熟悉測驗標準化的必要。]
㈡專業技能 :具備專業技能與經驗;經過專業訓練;熟悉有關測驗的(1)內容;(2)適用范圍;(3)測驗程序;(4)記分方法等。
三、職業道德(主試者)
(一)測驗的保密
(二)測驗中個人隱私的保護
(三)測驗的控制使用
第二單元 測驗的選擇
一、所選測驗必須適合測量的目的
二、所選測驗必須符合心理測量學的要求
第三單元 測驗前的準備及注意事項
一、測驗前的準備工作
㈠預告測驗
㈡準備測驗材料
㈢熟悉測驗指導語
㈣熟悉測驗的具體程序
二、測驗中主試的職責
1、應按照指導語的要求實施測驗;
2、測驗前不講太多無關緊要的話;
3、對于被試的反應,不帶任何暗示;
4、對特殊問題要有心理準備,應沉著冷靜、機智、靈活地應付。
三、建立協調關系
協調關系(rapport)是一個專業術語,在臨床心理咨詢、心理治療中經常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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