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根據2012年招標師考試大綱編輯2012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輔導資料和復習重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5.1.2開標參與人——掌握
《招標投標法》第35條規定:“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對于開標參與人,應注意四個問題:
(1)開標由招標入主持
開標由招標入主持,也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主持。在實際招標投標活動中,絕大多數委托招標項目,開標都是由招標代理機構主持的。
(2)投標人自主決定是否參加開標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40條明確規定:“投標人或其授權代表有權出席開標會,也可以自主決定不參加開標會。”招標人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是法定的義務,投標人自主決定是否參加開標會是法定的權利。
(3)其他依法可以參加開標的人員
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招標人可以邀請除投標人以外的其他方面相關人員參加開標。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6條的規定,招標人可以委托公證機構對開標情況進行公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32條也規定,招標代理機構“開標時應當邀請招標人、投標人及有關人員參加。”《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招標采購單位在開標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可以視情況到現場監督開標活動。”第39條規定:“開標由招標采購單位主持,采購人、投標人和有關方面代表參加。”在實際的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標人經常邀請行政監督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等參加開標,對開標程序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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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