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第考點的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的重點知識!
2、自然人從業資格制度
(五)發包與承包
1、一般規定
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
建設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應當采取簽訂書面合同的形式。
2、與發包有關的法律規定
(1)依據我甲《建筑法》規定,建設工程發包有兩種方式,一是招標發包,二是直接發包。招標發包為原則,直接發包是例外。
(2)我國法律對建設工程的發包規定了若干禁止性規定,需要注意的有:
①禁止限定發包。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發包單位將招標發包的建筑工程發包給指定的承包單位。
②提倡總承包,禁止肢解發包。
③禁止干預建筑材料采購。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人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3、與承包有關的法律規定
(1)承包的主體,是指承攬建設工程的建筑業企業。建筑業企業應當經審查合格,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2)承包的方式。
①施工總承包。總承包單位既可以自行實施全部工程,也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②工程分承包:《建筑法》允許分包,但分包應當依法進行,禁止違法分包。工程分承包依內容可分為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
工程分包后,總承包單位對現場具有總包管理責任,應就全部工程按總承包合同約定對建設單位承擔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包單位對現場的管理,同時,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向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對于確屬分包單位責任的,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承擔責任后,可依分包合同向分包單位追償。
③共同承包,又稱聯合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3)有關承包的禁止性規定,主要是:
①禁止轉包。
②禁止違法分包。
A.禁止主體結構分包。
B.禁止未經建設單位同意分包專業工程。
C.禁止分包單位再分包。
D.禁止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例1:下列工程分包行為中,不屬于違法分包的是( )。(10真)
A、主體機構分包
B、未經建設單位同意分包專業工程
C、專業分包單位進行勞務分包
D、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參考答案】C
例2:下列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09真題)
A、《建筑法》禁止總承包單位轉包、分包工程
B、總承包單位征得建設單位的同意可將部分主體工程分包
C、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D、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單位聯合共同承包的,可按照資質等級高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參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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