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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業主與某施工單位簽訂了某建筑大樓施工總承包合同,該工程采用邊設計邊施工的方式進行,合同的部分條款如下:
××工程施工合同書(節選)
一、協議書
1.工程概況 該工程位于某市的××路段,建筑面積3000m2,砌體結構住宅樓(其他概況略)。
2.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為該工程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工程。
3.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為2007年2月21日~2007年9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223天。
4.合同價款
本工程采用總價合同形式,合同總價為:貳佰叁拾肆萬元整人民幣(¥234.00萬元)。
5.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要求達到承包商最優的工程質量。
6.質量保修
施工單位在該項目的設計規定的使用年限內承擔全部保修責任。
7.工程款支付
在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全部合同價款,為確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二、其他補充協議
(1)乙方在施工前不允許將工程分包,只可以轉包。
(2)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主要管網線路資料。
(3)乙方應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4)涉及質量標準的變更由乙方自行解決。
問題
1.該項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有哪些不妥之處?并請指正。
2.該項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協議中有哪些不妥之處?請指出并改正。
正確答案:
1.協議書的不妥之處:
(1)合同范圍不妥:應該為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裝飾、水暖電等全部工程。
(2)選擇合同類別不妥:本工程應采用單價合同。
(3)選擇質量標準不妥:工程質量標準應采用《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
(4)保修期限規定不妥: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在專用條款中分別具體規定。
(5)支付合同價款的時間不妥:在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全部合同價款應明確具體的時間。
(6)進度款拖延的規定不妥:應說明甲方資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內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
2.補充協議的不妥之處:
(1)乙方在施工前不允許將工程分包,只可以轉包不妥;應當不允許轉包,可以分包。
(2)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主要管網線資料不妥,該項工作應當由甲方提供。
(3)乙方應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不妥。應按工程師(或業主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4) 質量變更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妥,應按照有關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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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