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2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第考點的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2年招標師考試考試的重點知識!
招標代理機構業務范圍(掌握)
(1)中央投資項目招標
甲級資格:所有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
乙級資格:總投資2億元人民幣及以下的中央投資項目。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
甲級:各類工程。
乙級:承擔工程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
暫定級:承擔工程總投資6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
(4)政府采購招標
招標代理機構服務收費(掌握)
?收費方式和標準:應按照國家發改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收費方式和標準進行。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合同約定。
?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價格法第十二條 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
?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價款約定不明,……,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行政監督活動監督體系
在招標投標法規體系含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當事人監督、社會監督。
注意沒有“刑事監督”
行政監督的基本原則
1)職權法定原則;
2)合理行政原則;
3)程序正當原則;
4)高效便民原則。
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熟悉):法律授權、分級管理。
1)指導協調部門:國家發改委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國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依法核準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和由其核報國務院審批項目的招標方案(包括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組織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2)行業監督部門:招投標過程中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活動的監督執法,分別由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并受理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即房屋建筑類、工業和信息、水利、交通、鐵道、民航、進口機電設備等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分別由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行政監督的內容(熟悉):
從監督內容看,政府針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主要分為:
1)程序監督;
2)實體監督。
程序監督,是指政府針對招標投標活動是否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實施的監督。
實體監督,是指政府針對招標投標活動是否符合《招標投標法》及有關配套規定的實體性要求實施的監督。具體內容有13項,如:
(1)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含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方式)是否經過項目審批部門核準。
(2)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是否存在以化整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等違法行為。
(3)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是否在國家指定媒體上發布。
(4)招標人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
(5)招標代理機構是否存在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情況和資料,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
(6)招標人是否存在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泄露標底,或違法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等違法行為。
(7)投標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投標或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或以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等違法行為。
(8)評標委員會的組成、產生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9)評標活動是否按照招標文件預先確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在保密的條件下進行的。
(10)招標人是否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違法行為。
(11)招標投標的程序、時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12)中標合同簽訂是否及時、規范,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相符,是否存在違法分包、轉包。
(13)實際執行的合同是否與中標合同內容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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