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驗收
5.0.1 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說明:5.0.1 檢驗批是工程驗收的最小單位,是分項工程乃至整修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基礎。檢驗批是施工過程中條件相同并有一定數量的材料、構配件或安裝項目,由于其質量基本均勻一致,因此可以作為檢驗的基礎單位,并按批驗收。
本條給出了檢驗批質量合格的條件,共兩個方面:資料檢查、主控項目檢驗和一般項目檢驗。
質量控制資料反映了檢驗批從原材料到最終驗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據,檢查情況以及保證質量所必須的管理制度等。對其完整性的檢查,實際是對過程控制的確認,這是檢驗批合格的前提。
為了使檢驗批的質量符合安全和功能的基本要求,達到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目的,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應對各檢驗批的主控項目、一般項目的子項合格質量給予明確的規定。
檢驗批的合格質量主要取決于對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檢驗結果。主控項目是對檢驗批的基本質量起決定性影響的檢驗項目,因此必須全部符合有關專業工程驗收規范的規定。這意味著主控項目不允許有不符合要求的檢驗結果,即這種項目的檢查具有否決權。鑒于主控項目對基本質量的決定性影響,從嚴要求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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