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流程
一、畢業論文程序
自學考試考生自通過本科畢業論文的登記審核,即進入到畢業論文的寫作程序當中來。在進行登記時,會告訴每個專業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去指定的地點聽論文的講座。在講座上,高校主管該專業論文的老師會和大家見面,并根據大家的選題方向,將考生分配到有關的教研室,然后由教研室具體指派導師。
論文答辯的程序基本由三項組成:首先考生簡單地闡述論文的寫作動機、內容梗概和基本的觀點;然后答辯小組成員就考生論文內容進行提問;如果答辯小組認為必要,還會對涉及論文的專業范圍內的其他問題加以提問。這些提問都需要考生認真加以回答,并會影響到考生的論文成績。考生通過論文答辯后,其本科論文即告完成。如果順利通過,考生就應該準備本科畢業了。
二、畢業條件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三、畢業手續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自己判斷并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準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并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
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后,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四、畢業時間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五、具體程序
考生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及全部單科合格證書交當地自考辦初審,經初審合格后發給《畢業生登記表》。
《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于規定日期送交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所在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
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不得隱瞞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畢業資格;審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委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畢業生的有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畢業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六、領取程序
領取憑證:準考證、身份證
1、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告知自考專業及層次。
2、在領取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簽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領,應同時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并在簽名欄內簽“***代”;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夾,仔細檢查,有無錯裝或缺漏(檔案袋內裝自考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畢業成績單);
4、將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將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成績單(各1份)密封在袋內交本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建議考生在密封檔案前將自己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一份留存備查)。
七、待遇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是在職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是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的,由省級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編制和增人指標范圍內有計劃地選擇錄用或聘用。
在工資待遇方面,非在職人員錄用后,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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