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事部 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8年1月26日 人發﹝1998﹞8號)
為切實做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考試組織實施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自1998年起在全國舉行??荚嚬ぷ髟瓌t上每年進行一次,考試時間為每年10月份,分四個半天進行。
(二)人事部、建設部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各地人事(職改)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考務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考試科目為: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專業和安裝工程專業,報名時考生可選擇其一、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方能獲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四)在造價工程師執行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7]77號)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 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五)根據工程造價專業技術隊伍的實際情況,對工程造價及相近專業中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并受聘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在2000年(含2000年)以前,可報名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六)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考核推薦,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報名。報名時須提供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年限證明。報名后經考試管理機構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發給準考證,憑準考證在指定的地點和時間參加考試。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七)考場設置地點由人事部、建設部確定,原則上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
(八)認真做好考前培訓工作。培訓單位必須具備場地、師資、教材等條件,出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推薦,經建設部審批后公布。
(九)培訓工作委托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組織實施。要堅持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參與培訓工作的人員不得參與所有考試工作(包括命題與組織管理)??忌醋栽傅脑瓌t參加培訓。
(十)考試與培訓的收費標準須經當地物價部門核準。
(十一)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管理的通知》(人發[1997]75號)規定,認真做好試卷在命題、印刷、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嚴禁弄虛作假,保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環節工作的健康運行。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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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