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0日、21日,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輔導資料: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71、經營法律關系同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國家、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個體經營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自然人)、經營法律關系客體(行為、物、財、智力成果)和經濟法律關系內容(經營權利和經營義務)三大要素構成;
272、經濟法律事實的內容:行為;事件;
273、代理的特征:代理人以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為職能;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從事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獨立的表示自己的意志;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274、代理的種類: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275、代理的適用范圍:代理進行民事法律行為;代理進行其他有法律意義的行為;代理進行拆訟;
276、無權代理的幾和表現形式:無合法授權的代理;越權代理;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
277、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的追認權;被代理人的拒絕權;
278、委托代理關系的終止:代理期間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辭去委托;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代理人死亡;作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279、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關系的終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復民事行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單位取消指定;同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280、財產所有權的內容:對財產的實際掌握-控制的占有權,可分為所有人的占有和非所有人的占有;為滿足生產和生活需要,按照財產的性能和用途對財產進行利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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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