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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物質損失部分:建筑工程:業主提供的物料及項目:安裝工程項目:施工機械及設備:場地清理費:工地內形成的建筑物:業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
212、建筑保險責任的開始:工程破土動工之日:保險公司材料、設備運抵至工地時。
213、保險責任的終止:工程的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驗收證書和驗合格時;工程所有人實際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該部分或全部工程時;
214、保險期限:建筑期;試車期;保證期;保險期限延長;
215、保險人三種賠償方式:現金支付;修得或重置;賠付修理費用;
216、安裝工程一切險被保險人:業方;承包商;供貨商;制造商;技術顧問;其他關系方;
217、安裝工程保險期開始:投保工程動工之日;保險財產運到施工地點;
218、工程項目可分為單位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
219、工程項目的特點:投資額巨大,建設周期長;整體性強;具有固定性;
220、工程項目按建設性質分: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遷建項目;恢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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