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章概況說明
〈一〉土(石)方工程
1.概況
本章共3節10個項目。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石)方回填。適用于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土石方開挖及回填工程。
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是擬建工程分項工程的實體數量”。土石方工程除場地、房心填土外,其他土石方工程不構成工程實體。但目前沒有一個建筑物或構筑物是不動土可以修建起來的,土石方工程是修建中實實在在的必須發生的施工工序,如果采用基礎清單項目內含土石方報價,由于地表以下存在許多不可知的自然條件,勢必增加基礎項目報價的難度。為此,我們將土石方單獨列項
2. 說明
⑴“平整場地”項目適于建筑場地厚度在±30cm以內的挖、填、運、找平。
⑵“挖土方”項目適用于±30cm以外的豎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設計標高以上的挖土,并包括指定范圍內的土方運輸。
⑶“挖基礎土方”項目適用于基礎土方開挖(包括人工挖孔樁土方),并包括指定范圍內的土方運輸。
⑷“管溝土方”項目適用于管溝土方開挖、回填。
⑸“石方開挖”項目適用于人工鑿石、人工打眼爆破、機械打眼爆破等。并包括指定范圍內的石方清除運輸。
⑹“土(石)方回填”項目適用于場地回填、室內回填和基礎回填并包括指定范圍內的運輸以及借土回填的土方開挖。
〈二〉 樁與地基基礎工程
1.概況
本章共三節十二個項目。包括混凝土樁、其他樁和地基與邊坡的處理。適用于地基與邊坡的處理、加固。
本章各項目適用于工程實體,如:地下連續墻,適用于構成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結構部分的永久性的復合型地下連續墻。作為深基礎支護結構,應列入清單措施項目費,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不反映其項目。
2.說明
⑴“預制鋼筋混凝土樁”項目適用于預制混凝土方樁、管樁和板柱等。
⑵“接樁”項目適用于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管樁和板樁的接樁。
⑶“混凝土灌注樁”項目適用于人工挖孔灌注樁、鉆孔灌注樁、爆擴灌注樁、打管灌注樁、振動管灌注樁等。
⑷“砂石灌注樁”適用于各種成孔方式(振動沉管、錘擊沉管等)的砂石灌注樁。應注意:灌注樁的砂石級配、密實系數均應包括在報價內。
⑸“擠密樁”項目適用于各種成孔方式的灰土、石灰、水泥粉、煤灰、碎石等擠密樁。應注意:擠密樁的灰土級配、密實系數均應包括在報價內。
⑹“旋噴樁”項目適用于水泥漿旋噴樁。
⑺“噴粉樁”項目適用于水泥、生石灰粉等噴粉樁。
⑻“地下連續墻”項目適用于各種導墻施工的復合型地下連續墻工程。
⑼“錨桿支護”項目適用于巖石高削坡混凝土支護檔墻和風化巖石混凝土、砂漿護坡。
⑽“土釘支護”項目適用于土層的錨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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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