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單的作用和形式
(1)工程量清單為承包商提供估價的依據;
(2)工程量清單為單價調整和變更提供依據;
(3)工程量清單為業主中期付款提供便利;
(4)工程量清單為承包商項目管理提供依據。
共性問題的說明(教材以外內容)
(1)清單項目中的工程量是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實體凈量計算,施工中所發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各種制作、運輸、安裝等的一切損耗,應包括在報價內。
(2)清單項目中所發生的鋼材(包括鋼筋、型鋼、鋼管等)均按理論重量計算,其理論重量與實際重量的偏差,應包括在報價內。
(3)設計規定或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已完工產品保護發生的費用列入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費內。
(4)高層建筑所發生的人工降效、機械降效、施工用水加壓等應包括在各分項報價內;衛生用臨時管道應考慮在臨時設施費用內。
(5)施工中所發生的施工降水、土方支護結構、施工腳手架、模板及支撐費用、垂直運輸費用等,列在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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