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A.7屋面及防水工程
.概況
本章共三節十二個項目。包括瓦、型材屋面、屋面防水、墻、地面防水、防潮。適用于建物屋面工程。
2.說明
⑴“瓦屋面”項目適用于小青瓦、平瓦、筒瓦、石棉水泥瓦、玻璃鋼波形瓦等。
⑵“型材屋面”項目適用于壓型鋼板、金屬壓型夾心板、陽光板、玻璃鋼等。
⑶“膜結構屋面”項目適用于膜布屋面。
⑷“屋面卷材防水”項目適用于利用膠結材料粘貼卷材進行防水的屋面。
⑸“屋面涂膜防水”項目適用于厚質涂料、薄質涂料和有加增強材料或無加增強材料的涂膜防水屋面。
⑹“屋面鋼性防水”項目適用于細石混凝土、補償收縮混凝土、塊體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和鋼纖維混凝土剛性防水屋面。
⑺“屋面排水管”項目適用于各種排水管材(PVC管、玻璃鋼管、鑄鐵管等)。
⑻“屋面天溝、沿溝、”項目適用于水泥砂漿天溝、細石混凝土天溝、預制混凝土天溝板、卷材天溝、玻璃鋼天溝、鍍鋅鐵皮天溝等;塑料沿溝、鍍鋅鐵皮沿溝、玻璃鋼天溝等。
⑼“卷材防水,涂膜防水”項目適用于基礎、樓地面、墻面等部位的防水。
⑽“砂漿防水(潮)”項目適用于地下、基礎、樓地面、墻面等部位的防水防潮。
⑾“變形縫”項目適用于基礎、墻體、屋面等部位的抗震縫、溫度縫(伸縮縫)、沉降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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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