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發布消息將調整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備受學生和家長關注的科技類、體育類、藝術類三大類加分項目將于2016年1月1日后取消。另外,還將取消過程評價類加分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
據了解,2016年1月1日以后獲得科技類、體育類、藝術類獎項、名次、稱號的中考考生不再加分。2016年1月1日前,在初中階段獲得以上類別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應屆畢業時仍按原有政策享受中考加分。
同時,取消過程評價類加分。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初中階段獲得市(地區)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2016年1月1日前獲得此類項目的應屆考生,仍按原有規定加5分。另外,從2019年中考起(即從2016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起),少數民族考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2019年以前,少數民族考生仍按原有規定享受中考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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