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中招網發布的《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獲悉,2016年海南中考時間安排如下:
學業水平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既是檢測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衡量學生學業水平的主要依據,又是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招錄新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一)考試考查科目及成績呈現方式
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全省統一考試科目和市縣(單位)組織考查科目。
1.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8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7科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體育科由省統一制定考試方案,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試。市縣(單位)組織考查科目為生物、地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化學實驗操作技能,均由省統一命題,市縣(單位)組織考試、評卷。
2.考試科目成績以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并公布,不公布單科原始分。考生缺考科目成績以“缺考”記錄。
3.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科目均采取實分制評卷,體育學科采取實分制換算,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級呈現成績。
語文、數學、英語每科卷面滿分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每科卷面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50分。考試科目8科滿分共計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績每科滿分為100分。
4.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各等級人數占本市縣(單位)考生總人數的比例與上述比例相同;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應屆初中畢業生因故沒有參加2015年生物、地理考查的,可以參加2016年八年級的生物、地理考查。
已經參加2014年的生物、地理考查,但由于中途休學等原因,到今年才應屆畢業的考生,其生物、地理考查成績可以在2016年使用,無須進行補考。此類考生所在市縣中招辦、學校要及時向省中招辦上報其具體情況及原因。
5.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按《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實施方案》(瓊教中招〔2016〕6號)實行。缺考者以D等記該科目等級。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在4月18日—5月5日期間完成。
6.體育考試由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按照《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瓊教中招〔2016〕1號)組織實施,于3月15日—4月20日進行。
(二)命題、審題
學業水平考試(或考查)實行全省統一命題(體育科除外)。命題原則:導向正確,重視基礎,強調能力,科學規范。命題范圍和要求:以教育部頒布的各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學內容和要求為依據。試題堅持以學生為本的價值取向,在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同時,以能力測試為主導,注重體現科學態度與人文精神,注重對學生思維方式、科學素養的考查,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科學發展與學生生活的聯系,增強試題的實踐性、開放性和綜合性。重視試題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在穩定整卷難度的前提下,控制試卷長度,保持適當題量,保持合理的區分度,保證學生有充分的思考時間。建立規范的命題、審題制度。命題、審題人員從人才庫中嚴格篩選。命題、審題過程實行嚴格管理,以保證試題質量和防止試題泄密事故發生。
(三)考試
1.全省統一考試時間:6月25日-27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