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東營中考招生工作意見》得知,2016年東營中考特殊考生加分政策:
特殊考生加分政策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為特殊考生。特殊考生在本人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參加錄取,若考生同時具備幾項,只選其中一項,不累計加分。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須有僑辦或臺辦證明)加10分。
2.少數(shù)民族考生(須有民族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證明)加10分。
3.對東營市戶籍、農(nóng)村自愿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家庭,其女考生(須有縣級衛(wèi)生計生部門證明)加10分。
4.軍人子女(包括現(xiàn)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按照《東營市<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實施細則>》(東政聯(lián)〔2012〕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通知》(教政法廳〔2013〕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殊考生證書(證件)和資格認定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9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初中學校填寫《2016年東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情況匯總表》(附件7),4月9日前集中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特殊考生基本信息須經(jīng)本人簽字確認,嚴禁他人代簽。特殊考生基本情況(含姓名、畢業(yè)學校、特殊考生種類等)經(jīng)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在門戶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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