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將于6月23日舉行,以下為大家整理的質量工程師考試科目《中級綜合知識》備考重點,希望考生在質量工程師考試最后沖刺階段有更高提升!
第九節 產品質量法和職業道德規范
考試大綱
一、《產品質量法》的法律規定
1.熟悉《產品質量法》的立法原則。
2.掌握《產品質量法》的適用范圍。
3.熟悉產品質量責任的概念。
4.掌握判斷產品質量責任的依據,熟悉產品質量擔保責任制度。
5.掌握《產品質量法》中對企業質量管理的要求。
6.掌握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7.熟悉《產品質量法》明令禁止的產品質量欺詐行為。
8.熟悉《產品質量法》對企業及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和激勵引導措施。
二、職業道德與專業能力要求
1.熟悉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行為的基本要求。
2.熟悉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能力的基本要求。
備考重點
1.《產品質量法》的制定和實施
《產品質量法》于l993年2月22日通過,l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通過了修改決定,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2.立法宗旨和原則
制定《產品質量法》的宗旨是: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為了明確產品質量責任;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
產品質量立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
(1)有限范圍原則;
(2)統一立法、區別管理的原則;
(3)實行行政區域統一管理、組織協調的屬地化原則;
(4)獎優罰劣原則。
3.《產品質量法》適用的產品范圍
是以銷售為目的,通過工業加工、手工制作等生產方式所獲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產品。
4.產品質量責任
是指生產者、銷售者以及其他對產品質量負有責任的人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義務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不履行保證產品質量義務的民事責任,這也是判斷產品質量責任的重要依據。產品質量責任是一種綜合的法律責任。
(1)《產品質量法》規定了認定產品質量責任的依據,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對于產品質量規定必須滿足的條件;二是明示采用的產品標準,作為認定產品質量是否合格以及確定產品質量責任的依據;三是產品缺陷。
(2)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是生產者承擔產品責任的前提。產品存在缺陷,即產品存在"不合理危險",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因產品設計上的原因導致的不合理危險(也稱設計缺陷);
二是制造上的原因產生的不合理危險(也稱制造缺陷);
三是因告知上的原因產生的不合理危險(也稱告知缺陷、指示缺陷、說明缺陷)。
5.《產品質量法》中對企業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產品質量法》中對企業質量管理提出了法定的基本要求,即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6.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生產者的產品質量義務包括四方面:保證產品內在質量,保證產品標識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產品包裝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嚴禁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
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包括四方面: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保持產品原有質量,保證銷售產品的標識符合法律規定要求,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7.《產品質量法》明令禁止的產品質量欺詐行為
《產品質量法》針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典型的產品質量欺詐行為,作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包括: (1)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2)禁止偽造產品的產地;
(3)產品或其包裝上標注的廠名、廠址必須真實,禁止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4)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8.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
我國于1985年建立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是指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生產、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實施的一種具有監督性質的檢查制度。它既是一項強制性的行政措施,同時又是一項有效的法制手段。
9.產品質量擔保責任制度
產品質量擔保責任是產品銷售者、生產者不履行產品質量擔保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屬于買賣合同的范疇。
只要銷售者銷售的產品違反了其所做的產品質量擔保,銷售者就應當承擔產品質量擔保責任。
(1)產品質量擔保責任的方式
產品質量擔保責任的基本形式是修理、更換、退貨和賠償損失。
(2)產品質量擔保責任的期限
產品質量擔保責任的期限為生產者、銷售者明示的產品質量擔保期限或者產品質量保證期。
(3)產品質量擔保責任的追償
依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銷售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銷售者依法向購買產品的消費者承擔了產 品質量擔保責任后,屬于產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供貨者追償。追償的 依據是銷售者與生產者或者供貨者之間的產品買賣合同。產品的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為"三 包規定"。
10.《產品質量法》對企業及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和激勵引導措施
一是推行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制度;
二是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
三是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
四是鼓勵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鼓勵企業產品質量達到并且超過行業標 準、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五是實行獎勵制度。
11.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行為準則和相關要求:
(1)行為準則
①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為全面提高質量、改善質量管理水平、增強國民質量意識、搞好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②誠實、公正、全心全意地為企業(組織)、顧客和公眾服務;
③認真學習,刻苦鉆研,努力提高專業水平,不斷增強服務能力;
④充分運用自己的知識和技能,切實增進社會公益和公用產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⑤加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維護國家利益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2)相關要求要求質量專業技術人員正確處理以下各方面的關系:
①處理好公共關系;
②處理好與企業(組織)、顧客的關系;
③處理好同事關系。
12.專業能力基本要求
取得資格并接受委托或授權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可從事質量管理、質量認定、質量監督和質量咨詢服務等業務,但須具備以下專業勝任能力:
(1)企業內部要求
作為企業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擁有授權范圍內的參與、監督和指導權力,為此必須具有以下能力:①質量評定:對重要質量標準、關鍵過程控制、質量管理體系審核能夠實施客觀的評價;
②質量檢驗:對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的方法、水平及其結論能夠給予指導并實施有效監督;
③產品開發和質量改進:對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實施,對產品開發和質量改進等能夠進行策劃、具體參與或提供咨詢指導意見;
④質量審核:對質量管理體系和產品的認證能夠組織自我審核;
⑤安全、環境鑒定:對重大關鍵安全設施和環境設施的質量狀態能進行鑒定。 (2)社會評價要求
作為社會中介組織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其執業行為具有授權范圍內的證明效力,為此,應具有以下能力:
①質量認定:對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狀況能夠進行客觀、科學的認定,出具有關的技術報告;
②質量監督:根據委托,對產品及服務的過程和結果能夠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并出具有關報告;
③質量仲裁:在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產生糾紛時,能夠根據委托作為第三方提出權威性仲裁意見;
④質量咨詢:在開展質量改進、體系認證、質量培訓等咨詢活動中,能夠提供為企業所接受、使企業滿意并能取得實際效果的咨詢報告。
一問一答
問:何為名牌產品?
答: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規定,中國名牌產品是指實物質量達到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 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顧客滿意程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 爭力的產品。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在企業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堅持專家評審、政府監督,評價指標充分反映市場和消費者的意愿,評價目錄、評價規則、參評產品和評價結果全部公示,整個過程公開透明,不 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被評價為中國名牌產品的,由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頒發中國名牌產品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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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