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定于6月23日舉行,為幫助考生更全面掌握質量工程師考試用書知識點,小編整理了質量工程師考試科目《中級理論與實務》考點,預祝考試順利!
1、計量檢定結果如何處理?
答:執行強制檢定的機構對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發給國家統一規定的檢定證書、檢定合格證或者在計量器具上加蓋檢定合格印;對檢定不合格的,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或者注銷原檢定合格印證。
2、計量標準使用條件有哪些?
答:計量標準器具(簡稱計量標準,下同)的使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經計量檢定合格;
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
具有稱職的保存、維護、使用人員;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3、有哪幾種工作計量器具列入強制檢定范圍?
答:根據計量法律法規規定,凡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的工作計量器具,均實施強制檢定,具體項目是:竹木直尺、壓力表、氧氣表、血壓計、血壓表、食用油售油器、砝碼、鏈碼、增鉈、定量鉈、天平、戥秤、案秤、臺秤、地秤、皮帶秤、電子秤、吊秤、行李秤、郵政秤、計價收費專用秤、售糧機、水表、定量包裝機、定量灌裝機、燃油加油機、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單相電度表、三相電度表、分時記度電度表、心電圖儀、腦電圖儀、照射量計、醫用輻射源、超聲功率計、醫用超聲源、可見分光光度計、紫外分光光度計、紅外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屈光度計、電話計時計費器、彈簧度盤秤、驗光儀、驗光鏡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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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