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質量工程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質量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質量工程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質量工程師考試初級相關知識問答(5)
1、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應當辦理什么手續?
答: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似進行的情況書面告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
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那些內容?
答:包括:(1)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及安裝技術資料;(2)定期檢驗和自行檢查記錄;(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4)日常維護保養記錄;(5)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有什么規定?
答: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定期檢查;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4、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有何規定?
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5、鍋爐房建造前應當辦理什么手續?
答:鍋爐房的建造設計方案應當報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后,方可施工。
6、特種設備的法律責任有何規定?
答: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活動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維修或者日常維護保養活動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特種設備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未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銷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罰款等規定。
7、在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周期如何規定?
答:鍋爐、電梯、廠內機動車輛、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二年;鋼瓶的定期檢驗周期為四年;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周期按照安全狀況等級為三至六年。
8、那些場所的特種設備應當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答:對學校、幼兒園以及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應當實施重點安全監察。考試用書
9、《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在立法中堅持了那些原則?
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在立法中堅持了以下5條原則:一是安全至上原則;二是企業負責原則;三是權責一致原則;四是統一監管原則;五是綜合治理原則。
10、特種設備具體包括哪些?
答:特種設備主要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升降機、鏟車、壓路機、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游藝機和游樂設施、防爆電氣等設備。
11、國家規定違反特種設備法律法規的哪些行為應給予行政處罰?
答:(1)、委托沒有相應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安裝、修理、改造、維護保養、化學清洗、檢驗的;(2)、未經批準自行進行安裝、修理、改造、檢驗的;(3)、使用未取得設備制造許可證的;(4)、未辦理使用注冊登記手續的;(5)、超過檢驗有效期或檢驗不合格的;(6)、氣瓶及其他移動式壓力容器不按規定進行充裝的;(7)、未按規定有效期或檢驗不合格的;(8)、未按規定辦理停用、報廢手續的;(9)、已經報廢或者非承壓設備當承壓設備的;(10)、未按規定及時報告事故以及隱瞞事故不報的;(11)、違反規定進行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保養或者改造,并因此造成事故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
2011年質量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領取信息 為你提供最新 考試動態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