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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融衍生工具
第三節 金融期權與期權類金融衍生產品
(二)可轉換證券的要素
【例題1·多選題】可轉換證券的要素主要包括( )。
A.轉換比例
B.票面利率
C.贖回與回售條款
D.轉換期限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可轉換證券的要素主要包括:轉換比例、票面利率、贖回與回售條款、轉換期限。
1.有效期限、轉換期限
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時間。
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可轉換公司債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之日6個月后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條件下的不可轉換公司債券。
3.轉換比例、轉換價格
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的股數。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
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
如果某可轉換債券面額為1000元,規定其轉換價格為25元,則轉換比例為40,即1000元債券可按25元1股的價格轉換為40股普通股票。
【例題2·單選題】某可轉換債券的債券面額為1000元,規定其轉換比例為80,則其轉換價格為( )。
A.80
B.50
C.25
D.12.5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1000/80=12.5。
4.贖回條款或回售條款。
贖回條款——發行人權利
贖回是指發行人在發行一段時間后,可以提前贖回未到期的發行在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回條件一般是當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于轉換價格達到一定幅度時,公司可按照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買回發行在外尚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回售條款——投資者權利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于轉換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可轉換債券賣給發行人的行為。
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是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規定的贖回行為和回售行為發生的具體市場條件。
5.轉換價格修正條款
轉換價格修正是指發行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后,由于公司的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分立、合并、拆細及其他原因導致發行人股份發生變動,引起公司股票名義價格下降時而對轉換價格所作的必要調整。
【例題3·多選題】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修正條款是指由于公司股票出現( )等情況時,對轉換價格作調整。
A.股票增發
B.股價上升
C.股價下降
D.股票送股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修正條款是指由于公司股票出現股票增發、股票送股等情況時,對轉換價格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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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