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我國社會政策發展概況
一、計到經濟時代
從1949年至1957年,是我國社會政策初創階段。到1957年,我國的社會政策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
二、改革初期階段
20世紀80年代是我國社會政策改革的初期階段。
在就業政策方面,勞動力市場開始發育。
在住房制度方面,開啟了住房改革的道路。
在養老保險方面,開始探索建立新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三、深化改革階段
進入90年代,我國社會政策的改革逐步深入。為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我國在社會保障制度、醫療衛生、住房體制、社會福利服務以及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和婦女各類群體的權利保護和社會服務等方面都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改革。在社會政策各個領域從運行機制、模式類型、項目構成、待遇水平、管理社會化等方面進行了深層次的改革與創新,頒布了大量新的法律法規。
20世紀90年代后期至21世紀初期是我國形成新的社會政策制度框架的階段,在社會保險方面形成了新的制度體系。
在養老保險方面,確立了我國新型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
在失業保險方面,國務院1999年頒布了《失業保險條例》。
在社會救助方面,于1997年在全國范圍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這一時期加快進行了社會福利社會化改革。
城市住房制度有了根本性的轉型,比較徹底地廢除了過去由政府和單位負責的福利性住房供應和分配制度,代之以商品化的住房供應體系。
四、21世紀以來我國社會政策的最新發展
進入21世紀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更加重視社會公平和民生問題,要求更加有效地解決各種社會問題,促使社會政策進行調整。
進入21世紀第二個十年后,我國社會政策的目標和理念進一步提升。
一是提出了“五位一體”的國家發展戰略,更加強調社會建設在其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明確提出了“加強和改善民生”是社會建設的基本目標之一,更加強調了民生事業的重要性;
三是進一步強調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和原則;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更加突出地強調了社會公平的重要意義,明確提出了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原則和目標。
此外,2014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社會政策要托底”。這是我國最高層級的政府文件中第一次明確使用了“社會政策”的概念,并且明確對社會政策的作用提出了要求。
所有這些目標和理念都將對我國社會政策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從具體行動上看,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完善社會政策主要有以下進展:
(1)完善社會保險制度。
(2)進一步發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反貧困體系中的作用。
(3)進一步重視勞動者權利保護。
(4)進一步重視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
(5)快速推進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重視教育公平和教育保障。
(6)大力推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一方面強化了公共衛生及疾病控制體系,加強了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另一方面更加強調醫療衛生改革要以普及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保障群眾基本醫療為目標。
(7)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
(8)開始重視針對農民工和流動人口的社會政策。
一方面,強化了農民工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要求,各地設立了一些適合農民工的社會保險項目;
另一方面,積極探索解決養老保險關系轉接等制度性難題。
另外,在中央政府的推動下各地陸續將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納入城市公共教育體系,并且積極探索在更大范圍中將農民工和流動人口納入城市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和公共服務體系的問題。
(9)進一步加強了社會福利服務和對特殊困難群體的保護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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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