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注冊咨詢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了咨詢工程師考試科目《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教材解析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考試有所幫助!
六、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一)施工進度管理
1.承包商編制施工進度計劃
承包商應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接到中標函后的42天內(合同未作約定)開工,工程師則應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開工日期。承包商收到開工通知后的28天內,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詳細程度提交施工進度計劃,說明為完成施工任務而打算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組織方案、進度計劃安排,以及按季度列出根據合同預計應支付給承包人費用的資金估算表。
2.工程師對施工進度的監督
3.順延合同工期:承包商合理延長合同工期的條件通常可能包括延誤發放圖紙、延誤移交施工現場、承包商依據工程師提供的錯誤數據導致放線錯誤、不可預見的外界條件、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跡對施工進度的干擾以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
(二)施工質量管理:
1.建立承包商的質量體系
2.現場資料管理
3.質量的檢查和檢驗:由于額外檢查和試驗是基準日前承包商無法合理預見的情況,影響到的費用和工期視檢驗結果是否合格劃分責任歸屬。
4.對承包商設備的控制
5.環境保護
(三)工程變更管理
(四)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管理
1.預付款:通用條件內針對預付款金額不少于合同價22%的情況,規定了管理程序。
(1)動員預付款的支付。預付款的數額由承包商在投標書內確認。承包商需首先將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交給業主并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21天內簽發“預付款支付證書”,業主按合同約定的數額和外幣比例支付預付款。預付款保函金額始終保持與預付款等額,即隨著承包商對預付款的償還逐漸遞減保函金額。
(2)動員預付款的扣還。預付款在分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中按百分比扣減的方式償還。
2.用于永久工程的設備和材料預付款:
只有當材料和設備用于永久工程后,才能將這部分費用計入到工程進度款內結算支付。通用條件規定,為了幫助承包商解決訂購大宗主要材料和設備所占用資金的周轉,訂購物資經工程師確認合格后,按發票價值80%作為材料預付的款額,含在當月應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內。雙方也可以在專用條款內修正這個百分比,目前施工合同的約定通常在60%—90%范圍內。
3.業主的資金安排
4.保留金:是按合同約定從承包商應得的工程進度款中相應扣減的一筆金額保留在業主手中,作為約束承包商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的措施之一。當承包商嚴重違約而使合同不能繼續順利履行時,業主可以憑履約保函向銀行獲取損害賠償;而因承包商的一般違約行為令業主蒙受損失時,通常利用保留金補償損失。履約保函和保留金的約束期均是承包商負有施工義務的責任期限(包括施工期和保修期)。
5.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
(1)工程量計量。(2)承包商提供報表。(3)工程師簽證。(4)業主支付。(56+3%)承包商的報表經過工程師認可并簽發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證書后,業主應在接到證書后及時給承包商付款。業主的付款時間不應超過工程師收到承包商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56天。如果逾期支付將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延期付款的利息按銀行貸款利率加3%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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