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注冊咨詢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了咨詢工程師考試科目《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重點講義資料,希望對您參加考試有所幫助!
三、咨詢工程師在招標投標管理中的工作:
(一)可行性研究階段:
凡應報送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咨詢工程師必須在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列入有關招標的內容。 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需要列入的招標內容包括:
(1)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的具體招標范圍(全部或者部分招標)。
(2)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采用的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或者自行招標);擬自行招標的,還應按照《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5號)的規定報送書面材料。
(3)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采用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擬采用邀請招標的,應對采用邀請招標的理由作出說明。
(4)其他有關內容。 按照法律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咨詢工程師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中也必須提出不招標的申請,并說明不招標原因。如果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等改變,應提醒項目建設單位向原審批部門重新辦理有關核準手續。
(二)招標實施階段
(1)擬訂詳細的招標工作方案。
(2)按照法定的程序實施招標活動。
(3)編制標底。
(4)制訂具體的評標標準。
(5)組織開標、評標、定標,協助招標人定標。
(6)草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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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