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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報關員考試輔導資料: 第七章筆記提煉(7)
(三)海關對侵權嫌疑貨物的調查處理
1.扣留有侵權嫌疑的貨物
(1)海關制發通知和扣留憑單
(2)權利人或發貨人查看貨物
(3)收發貨人的擔保
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的收貨人或發貨人認為其進出口貨物為侵犯專利權的,應當向海關提出書面說明并附送相關證據,可以在向海關提交放行貨物的申請和貨物等值的擔保金后,請求海關放行其貨物。
2.海關對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調查
海關在實際監管中發現進出口貨物有侵犯備案知識產權嫌疑并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后,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海關應當自扣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被扣留的貨物是否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進行調查、認定;
3.放行被扣留貨物
(1)海關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自扣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的;
(2)海關依職權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的,自扣留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的,并且經調查不能認定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侵犯知識產權的;
(3)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在向海關提供與貨物等值的擔保金后,請求海關放行的,但海關在調查期間認定侵犯有關專利權的除外;
(4)海關認為收貨人或者發貨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貨物未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的。
4.沒收扣留貨物
(1)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海關經調查后認定侵犯知識產權的,予以沒收,并應當將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有關情況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2)侵權貨物沒收后的處理:
①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可以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海關應當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于社會公益事業;
②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愿的,海關可以將沒收的侵權貨物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
③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無法用于社會公益事業且知識產權權利人無收購意愿的,海關可以在消除侵權特征后依法拍賣;
④沒收貨物侵權特征無法消除的,海關應當予以銷毀。
(四)知識產權權利人應承擔的責任
1.海關依法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支付有關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
2.海關接受知識產權保護備案和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申請后,因知識產權權利人未提供確切情況而未能發現侵權貨物、未能及時采取保護措施或者采取保護措施不力的,由知識產權權利人自行承擔責任的。
3.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海關不能認定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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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