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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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像制品進口管理——進口業務由文化部指定單位經營,證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進口音像制品批準單》。
(2)化學品首次進境——《化工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證》。
(3)有毒化學品管理——《有毒化工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
(4)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進口農藥登記證明》和《出口農藥登記證明》,“一批一證”,不得更改。若以工業原料申報進口,憑“非農藥登記管理證明”。
(5)獸藥進口管理——憑口岸獸藥監察所“已接受報驗”印章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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