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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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藥品進出口管理
麻醉藥品是指連續使用后易產生身體信賴性, 能成癮癖的藥品, 其中包括阿片類, 可卡因類, 大麻類, 合成麻醉藥等. 為了嚴格管理麻醉藥品, 保證醫療, 教學, 科研安全使用, 防止麻醉藥品泛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 國務院制定了《麻醉藥品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 國家嚴格管理麻醉藥品原株的種植的麻醉藥品的生產, 供應, 進出口, 非醫療, 教學, 科研需要一律不得使用麻醉品; 麻醉藥品的進出口業務, 由商務部指定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進口麻醉藥品需經衛生部審查批準, 出口麻醉藥品同樣需經衛生部審查批準.
麻醉藥品進出口的基本手續是:
麻醉藥品進口的單位每年應將進出口計劃報衛生部審批.
因醫療, 教學和科研工作需要進口麻醉品的, 進口單位應報衛生部審查批準, 并發給<<麻醉藥品進口準許證>>后, 方可辦理進口手續. 藥品進口時需經口岸藥品檢驗所檢驗合格后方準進口.
出口麻醉藥品, 出口單位需向衛生部提出申請并交驗進口國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允許進口準許證, 經衛生部審查發給《麻醉藥品出口準許證》后, 方可辦理出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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