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報關管理制度
第二講
學習方法與技巧
通過對本節內容的學習,學員應了解什么是報關管理制度以及在報關管理制度中的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規定、報關企業跨關區分支機構報關注冊登記許可規定,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的變更及延續,報關單位的注冊登記的規定,報關員的注冊登記制度和海關對報關員的記分考核制度等內容。本節內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記分考核辦法》編寫。學員應掌握以下內容:
(一)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規定;
(二) 報關單位如何向海關注冊登記;
(三)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的變更和延續;
(四) 報關單位變更和注銷手續如何辦理;
(五)報關員應如何向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六)海關對報關員的記分考核規定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的內容都是海關新作出的對報關企業和報關員管理重大調整的內容,是04年教材沒有的全新內容,肯定會成為今年考試的重點。
主要知識點和難點解析
一、報關管理制度概述
《海關法》第九條、第十一條規定,進出口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托海關準予注冊登記的報關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所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向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是報關單位取得報關資格的法定條件。
報關單位的注冊登記分為報關企業注冊登記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
報關企業應當經直屬海關注冊登記許可后,方能辦理注冊登記。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這是在注冊上兩者的區別。注冊后進出口收發貨人可以在中國關境內各個口岸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辦理本企業的報關業務(無需再經過其他的許可、注冊或者備案),而報關企業只能在取得注冊登記許可的直屬海關關區內或者經許可注冊登記設立分支構的海關從事報關服務。此外他們注冊登記證書的有效期也不同。海關在報關管理上對報關企業和進出口收發貨人有很大的不通是因為這兩種企業的性質不同,這點我們在第一章已經講到。進出口收發貨人是為本企業的進出口貨物報關,而報關企業的報關是一種服務性的報關,它是接受進出口收發貨人的委托而進行代理報關。
海關的報關管理還包括對報關員的管理,對報關員的管理主要體現在報關員注冊管理和對報關員的計分考核管理。
二、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
海關對報關企業的管理是通過事先許可、許可的限制、許可的變更延續、許可的撤銷注銷的形式進行的。報關企業注冊登記前需要直屬海關的注冊登記許可,在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的直屬關區以外的其他直屬關區開展報關業務要設立分支機構,并且要經過分支機構所在地直屬關區海關的許可。報關企業注冊的內容發生需要先變更注冊登記許可,相應的許可手續到期需要辦理許可的延續,海關可以根據情況的變化以及報關企業的違反相關法律和海關規定的情況撤銷和注銷注冊登記的許可。
為什么這么多麻煩的許可程序呢?這是因為海關要依法辦事,對報關企業的注冊登記是一項行政許可的行為,根據國家的《行政許可法》,對于行政許可的行為必須以這樣的程序進行管理以避免濫用權力和玩忽職守。這樣海關可以根據報關企業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和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通過撤銷海關自身作出的許可決定來中止和取消報關企業的報關權。
本部分包括以下內容:
1.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規定:許可需要的條件、需提供的資料、許可的程序時限;
2.報關企業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規定:條件、提供的資料;
3.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限制;
4.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變更和延續;
5.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撤銷、注銷和監督。
(一)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是指:經海關依法對報關企業的報關資格審定、批準其向海關辦理注冊登記,從事報關服務的執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報關單位注冊登記分為報關企 業注冊登記和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登記。
報關企業應當經直屬海關報關注冊登記許可后,方能向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由上述可以看出報關企業從事報關服務的程序是:向直屬海關申請報關注冊登記許可——向所在地海關申請報關注冊登記——從事報關服務業務。
1、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條件:
(1) 具備境內企業法人資格條件;
(2) 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50萬元;
(3) 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
(4) 報關員人數不得少于5名;
(5) 投資者、報關業務負責人、報關員無走私紀錄;
(6) 報關業務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對外貿易經驗或者報關工作經驗;
(7) 無因走私違法行為被海關撤銷注冊登記許可紀錄;
(8) 有符合從事報關服務必要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9) 海關需要的其他條件。
2、 申請報關企業許可,應當向海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多數資料都是用于驗證許可條件的,結合許可條件更容易記住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申請書;(所有的行政許可都需要被許可人書面提出申請)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對應許可條件(1))
(3) 企業章程; (對應許可條件(3))
(4) 出資證明文件復印件; (對應許可條件(2))
(5) 所聘報關從業人員的《報關員資格證》復印件; (對應許可條件(4))
(6) 從事報關服務業可行性研究報告;
(7) 報關業務負責人工作簡歷; (對應許可條件(6))
(8) 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租賃證明; (對應許可條件(8))
(9) 其他申請注冊登記許可相關材料。
申請人應當到所在地海關提出申請并遞交申請注冊登記許可材料。所在地海關進行初審后,報直屬海關批準注冊登記許可。
申請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并向所在地海關提交注冊登記申請注冊登記許可材料。
3、所在地海關受理申請后,應當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全面審查,并于受理注冊登記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查完畢,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直屬海關。
直屬海關應當自收到所在地海關報送的審查意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
(受理和審查由所在地海關進行,而許可與否的決定要由直屬海關作決定,時限是上面2個20日)[Page]
(二)報關企業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規定
(這里的跨關區是指到報關企業所在地直屬關區以外的其他直屬關區設立分支機構)
1、 報關企業如需要在注冊登記許可區域以外從事報關服務的,應當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并且向擬注冊登記地海關遞交報關企業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申請。(解析:注冊登記許可區域以外,注冊登記許可的決定是由直屬關區作出,它的許可區域是在這個直屬關區內,報關企業要到其他直屬關區管轄的區域從事報關服務就被稱為在注冊登記許可區域以外從事報關服務,需設立分支機構并需經對該分支機構所在區域有管轄權的直屬海關的注冊登記許可)
報關企業對其分支機構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2、申請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的報關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報關企業自取得海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之日起滿二年;
(2)報關企業自申請之日起最近兩年未因走私受過處罰。
(3)報關企業每申請一項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應當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
3、 報關企業跨關區設立的分支機構擬取得注冊登記許可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境內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設立條件;(工商部門管理的范疇)
(2) 報關員人數不少于3名;
(3) 有符合從事報關服務所必需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
(4)分支機構負責人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從事對外貿易工作經驗或者報關工作經驗;
(5)報關業務負責人、報關員無走私記錄。
4、 報關企業申請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的,應當到分支機構所在地海關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報關企業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申請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3)分支機構從事報關服務業可行性研究報告;
(4)擬聘的報關從業人員《報關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5)分支機構負責人、報關業務負責人工作簡歷;
(6)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租賃證明;
(7)由報關企業注冊登記地直屬海關出具的該報關企業符合設立分支機構條件的證明材料;
(8)申請設立報關企業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的其他材料。
跨關區設立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海關比照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程序作出是否準予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的決定。
(三)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地域范圍及期限
1、 報關企業可以在取得注冊登記許可的直屬海關關區內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從事報關服務。但是應當在擬從事報關服務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并向直屬海關備案。備案時需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以及辦理跨關區分支機構需提供資料中的(2)、(3)、(5)、(6)項的。
(在報關企業所在海關以外的同一直屬關區內的其他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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