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報關員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報關員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報關員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012年報關員考試輔導資料: 第五章筆記提煉(18)
原產地證書應當自東盟國家有關機構簽發之日起4個月向我國境內申報地海關提交,經過第三方轉運的,提交期限延長為6個月。
原產于東盟國家的進口貨物,如每批產品的FOB價不超過200美元,無須要求我國的納稅義務人(也就是進口方)提交原產地證書。但是要提交出口人對有關產品原產于該出口成員方的聲明。
(3)港澳CEPA的原產地證明書
一個原產地證書只適用于一批進口貨物,不可多次使用。
海關因故無法進行聯網核對的,應納稅義務人書面申請并經海關審核同意后,按照適用的最惠國稅率或者暫定稅率征收相當于應繳納稅款等值保證金后先予以放行貨物,辦理進口手續。
海關應當自該貨物放行之日起90天內核定其原產地證書的真實情況,根據核查結果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或者保證金轉稅手續。
(4)“特別優惠關稅待遇”原產地證明書
原產地證書的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180日,A4紙印制,所用文字為英文
2、適用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的原產地證書(了解)
(1)對適用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進口商品的要求
(2)對適用最終保障措施的進口商品的要求
(六)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部分進口鮮水果、農產品實施零關稅(臺灣農產品零關稅措施)
對原產于臺灣地區15種進口鮮水果實施零關稅。
對原產于臺灣地區19種進口農產品實施零關稅。
(七)原產地預確定制度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有正當理由,可以向直屬海關申請對其將要進口的貨物的原產地進行預確定。
提交申請書,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2、能說明將要進口貨物情況的有關文件資料
3、說明該項交易情況的文件材料
4、海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海關應在收到原產地預確定書面申請及全部資料之日起150天內作出原產地預確定決定。
已作出原產地預確定決定的貨物,自預確定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實際進口時,與預確定決定貨物相符,且原產地確定標準未發生變化的,海關不再重新確定該進口貨物的原產地。
二、稅率適用
(一)稅率適用的規定
1、進口稅率(掌握)
基本原則:“從低適用”,特殊情況除外
(1)原產于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原產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定含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進口貨物,適用最惠國稅率。
原產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適用協定稅率。
原產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特殊關稅優惠條款的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適用特惠稅率。
上述之外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地不明的進口貨物,適用普通稅率。
(2)適用最惠國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
適用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從低適用稅率;
適用普通稅率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對于無法確定原產國(地區)的進口貨物,按普通稅率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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