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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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進口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可予以減免的,其進口環節消費稅也同時予以減免。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22.某進出口公司已申報的貨物,在海關查驗放行后,部分貨物因故未能裝上出境運輸工具。如果貨物不再出口,當事人可向海關申請對該部分貨物作退關處理,海關核準后可退還該部分貨物的已征出口關稅。
23.海關對于法定減免稅貨物和特定減免稅貨物都不再進行后續的管理。
24.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可以免稅。
25.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失的貨物可根據海關認定的受損程度減征關稅。
26.進口貨物遭受損壞或損失后可以減免關稅。
27.滯納金的繳納憑證是“海關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票據”。
28.海關退稅時,已征收的滯納金不予退還。
29.某機械設備進出口公司2004年12月進口一批設備配件,后于2005年2月對該批設備配件進口稅款提出異議。海關經審核發現,由于計算錯誤,造成多征稅款43 750元人民幣,根據海關的規定,該公司可要求海關予以退還上述多征的稅款。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30.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人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
31.海關發現多征稅款的應當立即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發出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32.進出口貨物完稅后,由于海關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稅款,海關可以自繳納稅款或者貨物進口之日起3年內,向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補征。
33.對于非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原因造成少征或漏征稅款的,海關可以自繳納稅款或者貨物放行之日起3年內予以補征。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34.海關審定的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賣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該貨物時買方變進口該貨物向賣方實付、應付的價格總額,包括直接交付的價格和間接支付的價款。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35.已征稅放行的散裝進出口貨物發現短卸、短裝的,如果該貨物的發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已對短卸、短裝部分退還或者賠償相應貨款的,納稅義務人可以向海關申請退還進口或者出口短卸、短裝部分的相應稅款。
36.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三年內,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復運進境的,不征收進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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