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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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一般進出口貨物
一、概述
(一)概念
一般進出口貨物是指在進出口環節繳納了應征的進出口稅費并辦結了所有必要的海關手續,海關放行后不再進行監督的進出口貨物。
這里所稱的一般進出口貨物并不等同于一般貿易貨物。一般貿易貨物中的“一般貿易”是指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交易方式。按“一般貿易”交易方式進出口的貨物即為一般貿易貨物。而一般進出口貨物,是指按照海關一般進出口監管制度監管的進出口貨物。兩者之間是有很大區別的,一般貿易貨物在進口時可以按“一般進出口”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一般進出口貨物;也可以享受特定減免稅優惠,按“特定減免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特定減免稅貨物;也可以經海關批準保稅,按“保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保稅貨物。
(二)特征
一般進出口貨物有以下特征:
1.進出境時繳納進出口稅費
一般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應當按照《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貨物進出境時向海關繳納應當繳納的稅費。
2.進出口時提交相關的許可證件
貨物進出口應受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管制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向海關提交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3.海關放行即辦結海關手續
海關征收了全額的稅費,審核了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并對貨物進行實際查驗(或作出不予查驗的決定)以后,按規定簽印放行。這時,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才能辦理提取進口貨物或者裝運出口貨物的手續。
對一般進出口貨物來說,海關放行即意味著海關手續已經全部辦結,海關不再監管。
(三)范圍
除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外的實際進出口貨物都屬于一般進出口貨物的范圍,主要包括:
1. 不享受特定減免稅或不準予保稅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2. 轉為實際進口的原保稅進口貨物;
3. 轉為實際進口或出口的原暫準進出境貨物;
4. 易貨貿易、補償貿易進出口貨物;
5. 不準予保稅的寄售代銷貿易貨物;
6. 承包工程項目實際進出口貨物;
7. 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貨物;
8. 外國駐華商業機構進出口陳列用的樣品;
9. 外國旅游者小批量訂貨出口的商品;
10. 隨展覽品進出境的小賣品;
11. 實際進出口貨樣廣告品;
12. 免費提供的進口貨物;
(1)外商在經濟貿易活動中贈送的進口貨物;
(2)外商在經濟貿易活動中免費提供的試車材料等;
(3)我國在境外的企業、機構向國內單位贈送的進口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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