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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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進出境活動當事人或相關人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或者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繳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行為。
走私的目的:逃避監管,偷逃關稅,牟取暴利
走私的危害:擾亂經濟秩序,沖擊民族工業,腐蝕干部群眾,毒化社會風氣,引發違法犯罪等。
除海關外,公安、工商、稅務、煙草專賣等部門也有緝私的權力。但必須統一處理。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