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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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境修理貨物(一)概念(參見教材164)
(二)特征:
1、進境維修貨物免納稅費,但要提供擔保,并接受海關的后續監管。
2、出境維修,在保修期內并由境外免費維修的:免征稅費。
★在保修期外(或雖然是保修期內但境外維修收費的):按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審定完稅價格,計征稅費。
3、免交許可證件
(三) 報關 程序
1、進境修理貨物(參見教材165)
貨物進口后在境內維修的期限為進口之日起6個月,可以申請延長,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2、出境修理貨物(參見教材165)
貨物出境后,在境外維修的期限為出境之日起6個月,可以申請延長,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超過海關規定期限復運進境的,海關按一般進口貨物計征進口關稅和進口代征稅。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