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報關員考試考試輔導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資料,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報關員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報關員考試的重點!
二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備案(了解)
1、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備案的申請人
申請人應為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知識產權權利人委托的代理人
2、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的文件及證據
(1)申請書
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每一項知識產權單獨提交一份申請書;
申請國際注冊商標備案的,應當就其申請的每一類商品單獨提交一份申請書
(2)隨附文件、證據
3、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的海關受理
海關總署應當自收到申請人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備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4、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時效
(1)備案有效期:自海關總署核準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0年。自備案生效之日起知識產權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備案的有效期以知識產權的有效期為準。
(2)續展備案有效期:在知識產權有效的前提下,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海關總署申請續展備案,每次續展備案的有效期為10年。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屆滿而不申請續展或者知識產權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隨即失效。
5、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變更和撤銷
(1)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變更與注銷
備案知識產權的情況發生改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自發生改變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總署辦理備案變更或者注銷手續。
(2)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撤銷
海關發現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知識產權備案未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文件的,海關總署可以撤銷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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