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
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已備案或尚未備案)即將進出口,或者接到海關就實際監管中發現進出口貨物涉嫌侵犯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而發出的書面通知的,可以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并按規定提供相應的擔保。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1、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的扣留申請
(1)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文件
提交申請書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①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
②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
③侵權嫌疑貨物收發貨人的名稱;
④侵權嫌疑貨物名稱、規格等;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⑤侵權嫌疑貨物可能進出境的口岸、時間、運輸工具等;
⑥侵權嫌疑貨物涉嫌侵犯備案知識產權的,申請書還應包括海關備案號。
(2)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證據
除申請書外還應提供足以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所提交的證據應當能夠證明以下事實:
①請求海關扣留的貨物即將進出口
②在貨物上未經許可使用了侵犯其商品專用權的商標標識、作品或者實施了其專利
(3)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擔保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海關提供相當于貨物價值的擔保
2、知識產權權利人接到海關發現侵權嫌疑貨物通知的扣留申請
(1)海關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2)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回復及其扣留申請
知識產權權利人在接到海關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予以回復
①認為該貨物侵犯其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并要求海關扣留的,向海關提出扣留申請。(辦法與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的扣留申請相同)
②認為該貨物未侵犯其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或者不要求海關扣留的,向海關書面說明情況。(經海關同意,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查看貨物)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3)請求扣留貨物的擔保
要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向海關提供擔保:
①貨物價值不足人民幣2萬元的,提供相當于貨物價值的擔保;
②貨物價值為人民幣2萬元至20萬元的,提供相當于貨物價值的50%的擔保,但擔保金額不得少于人民幣2萬元;
③貨物價值超過人民幣20萬元的,提供人民幣10萬元的擔保;
④經海關同意,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向海關提供總擔保。總擔保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20萬元。
⑤知識產權權利人未提出申請或者未提供擔保的,海關將發行貨物。
(4)請求扣留貨物的總擔保
①總擔保適用范圍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總擔保只限于知識產權權利人在一定時間內因接到海關發現侵權嫌疑貨物通知,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16條規定,多次向海關提出扣留涉嫌侵權其已在海關總署備案商標專用權的進出口貨物申請的情事。
②總擔保的申請及隨附材料
③總擔保的金額
應相當于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發生的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之和;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或者倉儲處置費不足人民幣20萬元的,總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
④總擔保保函的有效期及擔保事項發生期間
總擔保保函的有效期是指作為擔保人的銀行承擔履行擔保責任的期間,即總擔保保函簽發之日起至第二年6月30日。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擔保實現方式期間試制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向海關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申請時無需另行提供擔保的期間,即自海關總署核準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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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