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
(1)海關合作理事會1983年通過《協調制度公約》及其附件《商品名稱吸編碼協調制度》,
簡稱《協調制度》或HS。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2)《協調制度》分為21類97章。
(3)從類來看,基本上按社會生產的分工分類。從章來看,基本按照商品的自然屬性或功
能、用途來劃分。從品目的排列看,一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產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產品;列名具體的品種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種。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第二節我國海關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
(1)我國在《協調制度》的基礎上增設本國子目(三級和四級子目),分別編制出《進出口稅則》和《統計商品目錄》。
(2)《進出口稅則》中商品的號列稱為稅號,每項稅號后列出了該商品的稅率。
(3)《統計商品目錄》中為了統計需要,列出該商品的計量單位,并增加了第22類,第22類分為第98章和第99章。
(4)《協調制度》中的編碼只有6位數,而我國進出口稅則中的編碼為8位數,其中第7位、第8位就是我國根據實際情況加入的“本國子目”。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第三節進出口商品歸類的海關行政管理
一、歸類的依據
(1)《進出口稅則》。
(2)《商品及品目注釋》。
(3)《本國子目注釋》。
(4)海關總署發布的關于商品歸類的行政裁定。
(5)海關總署發布的商品歸類決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