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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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保稅加工貨物
保稅貨物根據保稅貨物進入關境的不同目的,分為保稅加工貨物和保稅物流貨物兩類。
保稅加工貨物是指在我國境內進行加工、裝配后復運出境的貨物,也叫加工貿易保稅貨
物;保稅物流貨物是指在我國境內進行儲存后復運出境的貨物。
一、保稅加工貨物的概述。
(一)保稅加工貨物的含義及形式
1.保稅加工貨物的含義
經海關批準,未辦理納稅手續進境,在境內加工、裝配后復運出境的貨物。
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理解此概念:①經海關批準;②未辦理納稅手續;③在境內加工、裝配;④復運出境。
2.保稅加工貨物(加工貿易保稅貨物)的形式
(1)來料加工:境外廠商提供原材料,委托境內工廠加工,產品由外方銷售;我方收取工繳費。
(2)進料加工:境內企業付匯從境外購買原材料,完成加工,成品銷往境外。
3.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的相同點與區別
相同點:“兩頭在外",即原料來自國外,成品又銷往國外。
區別如下表所示。
進料加工與來料加工區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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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
貨物的所有權 |
成品的去向 |
來料加工 |
由境外廠商提供,不需要通過外匯購買 |
在加工過程中均未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原料運進和成品運出屬于同一筆交易,原料供應者即是成品接受者 |
返給境外廠商(原料提供者) 在來料加工中,境內企業不承擔銷售風險,不負盈虧,只收取工繳費 |
進料加工 |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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