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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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規格型號
此兩項與備案號、合同號、許可證號、稅號相關聯。本欄目分兩行填報及打印。第一行打印進(出)口貨物規范的中文商品名稱,第二行打印規格型號,必要時可加注原文。具體填報要點如下:
1、 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應據實填報,并與所提供的商業發票相符;貨名以中文為主,可附注英文名稱;一批貨物有幾種不同品名的貨物必須分別填寫清楚。
2、 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本欄目填報錄入的內容必須與備案登記中同項號下貨物的名稱與規格型號一致。
3、 商品名稱應當規范,規格型號應當足夠詳細,以能滿足海關歸類、審價以及監管的要求為準。其中商品名稱添制時應注意規范審報品名,規格型號必要時要加注原文,其品牌應同品名一起審報在商品名稱欄(原則上不準出現諸如“LM軸”、“IC”、“PC”“OL鋼”之類中外文混雜的所謂專業術語)。禁止、限制進出口等實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稱必須與交驗的批準證件上的商品名稱相符。
4、 舊機電產品一定要求在品名中加“舊”字體現清楚,此類商品的監管證件嚴格執行文件規定。
5、 對于特殊商品,填寫原則以電子單據上對商品有技術性清晰說明為準。先是對此類商品分類說明如下:
(1)品牌應與商品名稱同時申報的商品有復合木地板、成品鞋、成衣、箱包、潤滑油、火柴、汽車整車及零件、計算機及配件、通訊設備、各類儀器儀表等。
(2)除品牌外還必須報清規格型號的商品有:紙張(克重);木板材(長、寬、厚);酒(產地、年份、加工程度);乳清粉(含量);可可脂(含量)、紡織面料(幅寬),紡織纖維(成分);成衣(材質);潤滑油(組分);鋼材(長、寬、厚、工藝);塑料原料(成分);整車(排氣量、規格號);車零件(規格號);計算機及配件(詳細型號);顯示器及監視器(尺寸);通訊設備(詳細型號);醫療儀器(型號)。
注意散件與零件、附件的區別,零件與成品歸類必須分類清楚;除跟隨整機進口時可報零件外,單獨進口申報時嚴格遵循稅則列名優先的原則,對具體列名商品、國際通用件一律按詳細品名申報,而“零件”、“附件”之類名稱所包括商品僅限于專用件、無列名件、總之應為不能歸入其他稅號的商品。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