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進出口管理
概述
我國是以《目錄》形式進行管理,商務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禁止進口貨物、技術目錄,海關實施監督管理。
(一)禁止進口
禁止進口:列入目錄內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貨物和技術,不得經營進口。
1、禁止進口貨物的規定
(1)《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共6批
第一批、第六批:根據保護生態環境的國際條約而定——如破環臭氧層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等
第二批:舊機電——壓力容器類、電器醫療設備類、汽車工程及車船機械類(安全、環保與節電)
三四五批:固體廢物類——城市垃圾、醫療垃圾、含鉛汽油淤渣等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貨物,如不符合《動植物檢驗檢疫法》下列貨物
動植物病源、疫區的動植物及產品、動物尸體、土壤等
(3)以CFC—12為制冷工質的汽車及汽車空調器、空調壓縮機
右置方向盤的汽車
舊服裝、VIII因子制劑等血液制品、黑人牙膏(“DARKLE”、“DARKLIE”)
國產手表復進口
停止進口氯酸鉀、硝酸銨(07新增內容)
進口貨物及其包裝上帶有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內容的,不得進口(07新增內容,需注意)
2、技術: 中大網校
《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第一批:涉及鋼鐵冶和有色冶金、化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消防、電工、輕工、印刷、醫藥、建材生產技術等,保護國營經濟)
(二)禁止出口
1、貨物:
(1)《禁止出口貨物目錄》共四批。
第一、三批,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07新增)、防風固沙用發菜和麻黃草。
第二批:保護森林資原:木炭
第四批:硅砂及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07新增)
(2)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口,如:新發現、重要價值或 瀕危的野生動植物
(3)其他:如勞改產品、原料血漿以及商業性出口的野生紅豆杉及其部分產品(07新增內容)。
2、技術:
《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核技術、測繪、地質、藥品生產、農業等技術領域。
中大網校(中國報關員考試網專業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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