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類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 及其制品;
仿首飾;硬幣
一、本類概述
包括第71章一章的品目。第71章分三個分章。
第1分章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品目71.01~71.05);
第2分章貴金屬及包貴金屬(品目71.06~71.12);
第3分章珠寶首飾,金、銀器及其他制品(品目71.13至71.18)。
二、本類歸類應注意的地方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重點掌握:第2分章貴金屬及包貴金屬的歸類。
歸類時,要特別留意章注三、四、五、七、九、十一
1、翻開《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P189頁。章注三,要留意本章不包括哪些品目,熟悉這些品目。
2、章注四,對于“貴金屬”已經下了定義,指銀、金、鉑,而鉑又包括有哪些內容,要熟悉。
鉑是指:鉑、銥(yi)、鋨(e)、鈀(ba)、銠(lao)、及釕(liao)。
注意:這6種貴金屬,在歸類的時候合并起來作為鉑的含量。
3、章注五是本章一個非常最重要的注釋,只要其中任何一種貴金屬的含量達到合金重量的2%,那么則視為本章的貴金屬合金。
(一)按重量計含鉑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應視為鉑合金。
(二)按重量計含金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應視為金合金。
(三)按重量計含銀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應視為銀合金。
※注意:應用注釋五時注意其先后順序,注釋五(一)最優先,其次是注釋五(二),最后是注釋五(三)。
即:歸類時鉑合金優先于金合金,金合金優先于銀合金。
例1、按重量計含鐵80%,含銅15%,含金5%的金屬合金(未經鍛造,非貨幣使用)
答案:7108.1200
解釋:這道題中,金的含量為5%,已經超過了2%,因此按金合金進行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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