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對臺灣暫時進出口演出道具服裝的問題
問題內容:我單位按文化部安排組織對臺灣的展覽及演出活動,所用物品均為自己演出服裝道具及其展覽文化用品,結果貴關要求辦理出口商檢,請問這是什么規定,還是貴關執行太教條,按海關總署規定是不需要相關文件的,結果我們回運的時候報關 海關還要進口商檢,結果貨物進口和出口都在上海滯留了相當時間。請貴關予以答復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規定,暫時進出境貨物屬免于商品檢驗的商品。其中不涉及動植物檢疫的,在辦理暫時進出口手續時無需提交《入/出境貨物通關單》。你單位用于展覽及演出活動所用物品可能是由于使用了木質包裝需要檢疫,檢疫規定為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提出,非海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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