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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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的權力
(一) 特點
1.特定性:只適用于進出關境監督管理領域
2.獨立性:海關垂直領導體制,對法律上級海關負責
3.效力先定性:在沒有被國家權力機關宣布違法和無效之前,
即使管理相對人認為海關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必須遵守和服從
4.優益性:行政優先權和行政受益權
(二) 海關權力的內容
1. 行政許可權:例.報關企業登記許可制度
2. 稅費征收權:例.關稅的征收
3. 行政檢查權:表格2-1
4. 行政強制權:表格2-2
5. 行政處罰權:例.有走私行為的人處以罰款等
6.其他權力:
A.佩帶和使用武器權
B.連續追緝權:不分關區,不分內外,追緝保持連續狀態
C.行政裁定權:例.商品歸類的最終裁定
D.行政獎勵權:精神、物質獎勵
(三) 海關權力行使的基本原則
1. 合法:主體資格、法律依據、方法、手段等均要合法`
2. 適當原則:自由裁量權適當使用
3. 依法獨立行使原則:
4. 依法受到保障原則:
(四) 海關權力的監督
對海關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有專門監督機制。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