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銷貿易
對銷貿易的基本形式可以歸納為:易貨貿易、互購貿易、補償貿易
1、易貨:是買賣雙方之間進行的貨物或勞務等值或基本等值的直接交換,不涉及現金收付。
2、互購(對購):指一方向另一方出口商品和勞務的同時,承擔以所得款, 項得一部分或全部向對方購買一定數量或金額商品或勞務得義務。
3、補償貿易:指交易的一方在對方提供信貸的基礎上,進口設備或技術,而用向對方返銷進口設備及或技術所生產的直接產品或相關產品或其他產品或勞務所得的價款分期償還進口價款的一種貿易做法。三種形式: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1)直接產品補償(返銷):是指設備與技術的進口方以設備與技術直接生產出來的產品來償還提供設備與技術的一方。
(2)補償(回購):是指設備與技術的進口方以其他產品來償還提供設備技術的一方。
(3)混合抵償:指設備與技術的進口方部分以設備與技術直接生產出來的產品來償還,部分以其他產品來償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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