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的形式
來料加工:進口料件與境外企業提供,經營企業不需要付匯進口,按照境外企業的企業進行加工或裝配,只收取加工費,制成品由境外企業銷售的經營活動。
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有經營企業付匯進口,制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經營活動
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產品出口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的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統稱為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產品出口合同
保稅工廠:由海關批準的專門從事保稅加工的工廠或企業。這是在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和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產品出口合同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一種保稅加工的監管形式
保稅集團:經海關批準,由一個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牽頭,在同一關區內,同行業若干個加工企業聯合對進口料件進行多層次、多工序連續加工,直至最終產品出口的企業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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