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報關與對外貿易管制
考試要求:
一、掌握禁止、限制、自由進出口貨物、技術管理的基本內容
二、掌握限制、自由進出口貨物、技術管理的證件
三、熟悉進出口檢驗、檢疫管理的基本內容及證件
四、熟悉進出口貨物付匯收匯管理制度的基本內容
五、熟悉貿易救濟措施的基本內容
六、了解其他貿易管制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 對外貿易管制概述
一、對外貿易管制
1、概念:
一國政府為了國家的宏觀經濟利益,國內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締結或加入國際條約的義務,確立實行各種管制制度、設立相應管制機構和規范對外貿易活動的總稱。
2、含義:
(1)以實現我國對內對外政策目標為基本出發點。
(2)是國家管制。
(3)是政府的一種強制性行政管理行為。
(4)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屬于強制性法律范疇。
二、對外貿易管制目的及特點
1、對外貿易管制目的
(1)為了保護本國經濟利益、發展本國經濟
(2)推行本國的外交政策
(3)為了實現其國家職能[Page]
2、對外貿易管制的特點
(1)貿易管制政策是一國對外政策體現。
(2)貿易管制會因時因勢而變化。
三、對外貿易管制目標的實現
1、海關監管是實現貿易管制的重要手段
2、報關是海關確認進出口貨物合法性的先決條件
四、貿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淵源
其法律淵源包括5個方面:
1、憲法
2、法律
3、行政法規
4、部門規章
5、國際條約
★對外貿易管制的法律淵源不包括:地方性法規、地方性規章、各民族自治區政府的地方條例和單行條例。[Page]
第二節 我國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
本節內容結構
(一)禁止進口
1、禁止進口貨物管理規定,禁止進口貨物主要包括
(1)列入《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的商品。(有5批)
①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一批,根據我國是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需要禁止進口的貨物名稱。
②《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二批:舊機電產品類,[Page]
③《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三、第四、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對環境有污染的固體廢物類。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進口的商品
(3)其他
2、禁止進口技術管理,主要包括:
根據《外貿法》,《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以及《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禁止進口的技術目錄。屬于禁止進口技術的,不得進口。
11個技術領域的26項技術是禁止進口。
(二)禁止出口
1、禁止出口貨物管理規定,主要包括:
(1)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的商品。(有二批)
① 《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一批,根據我國是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需要禁止出口的貨物名稱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一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一批都是為了保護我國自然生態環境和生態資源,那么教材所列舉的,禁止進口和禁止出口的商品,大家要掌握:例如說: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等
②《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二批:主要是為了保護我國的森林資源,例如說禁止出口木炭。
這是第一種情況,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的商品是禁止出口的。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進口的商品[Page]
(3)其他(例如勞改產品)
2、禁止出口技術管理,主要包括:
根據《外貿法》,《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以及《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禁止出口的技術目錄。屬于禁止出口技術的,不得出口。
咱們國家有25個技術領域的31項技術是禁止出口的。
二、限制進出口管理
2、限制出口技術管理
三、自由進出口管理
除國家禁止限制進口貨物、技術外的其他貨物均屬于自由進口范圍。
(一)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自動進口許可管理是在任何情況下對進口申請一律予以批準的進口許可制度。這種進口許可實際上是一種在進口前的自動登記性質的許可制度,通常用于國家對這類貨物的統計和監督目的,是我國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目前被各國普遍使用的一種進口管理制度。
(二)紡織品出口自動許可管理
(三)技術進口合同登記管理:
屬于自由進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到規定的文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進行登記,頒發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申請人憑技術進口許可證和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辦理外匯、銀行、稅務、海關等相關的手續。[Page]
第三節 其他貿易管制
主要有四種:
一、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管理制度
二、進出境檢驗、檢疫制度
三、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四、貿易救濟措施
一、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管理制度
1、基本原則:實行備案登記制
2、核心內容:進出口經營權和進出口范圍
3、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1、國家主管部門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包括內容包括:
(1)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 (2)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制度 (3)國境衛生監督制度
★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分為四類:
①法定檢驗 ②合同檢驗 ③公證檢驗 和④委托檢驗。這四類是哪四類大家要記清楚。
三、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包括:
1、出口貨物收匯管理 2、進口貨物付匯管理
我國對出口收匯管理和進口收匯管理都是采取的外匯核銷形式。
四、貿易救濟措施,包括:
1、反補貼 2、反傾銷 3、保障措施
★反補貼、反傾銷針對價格歧視這種不公平貿易;
★保障措施針對的是進口產品激增的情況。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