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卸或誤卸、放棄貨物、超期未報貨物
(一)溢卸或誤卸貨物
1.溢卸或誤卸貨物的含義
進口溢卸貨物:未列入進口載貨清單、運單的貨物,或多于進口載貨清單貨運單所列數量的貨物。
進口誤卸貨物:指運境外或境內其他地點的貨物,在本港(車站)卸下。
2.報關程序
(二)放棄貨物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1.放棄貨物的含義
放棄貨物是指進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所有人聲明放棄,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的貨物(根據有關規定不得放棄的貨物除外)。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2.放棄貨物的范圍
國家禁止或限制進白的廢物、對環境造成污染的貨物不得聲明放棄。
3.放棄進口貨物變賣價款的處理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放棄進口貨物,海關將依法提取變賣,變賣進口貨物所得的價款,先撥付變賣處理實際支付的費用后,再扣除運輸、裝卸、儲存等費用。如變賣貨物所得的價款不足以支付運輸、裝卸、儲存等費用的,按比例分攤。
(三)超期未報貨物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1.超期未報貨物的含義
超期未報貨物是指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辦結海關手續的海關監管貨物。
2.超期未報貨物的范圍
(1)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進口貨物。
(2)在海關批準的延長期滿仍未辦結海關手續的溢卸貨物、誤卸貨物。
(3)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未向海關辦理復運出境或者其他海關手續的保稅貨物。
(4)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未向海關辦理復運出境或者其他海關手續的暫準進境貨物。
(5)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未運輸出境的過境、轉運和通運貨物。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3.超期未報貨物的處理
對超期未報關進口的貨物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1)屬于《法檢目錄》范圍的,檢驗檢疫費用和其他變賣處理實際支出的費用從變賣款中支付。
(2)變賣所得的價款,扣除相關費用和稅款的順序:
撥付變賣處理支出的費用——運費、裝卸、儲存費用——進口關稅——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增值稅和消費稅)——滯報金。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3)有余款的,自變賣之日起1年內,經進口貨物收發貨人申請,予以返還。
(4)收發貨人應按照規定,補辦進口申報手續。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