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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檢范圍
一、報檢的范圍:(包括5個方面)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參見教材P29)。
2、輸入國家或地區規定必須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證書方準入境的
3、有關國際條約規定必須經檢驗檢疫的;
4、對外貿易合同約定須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證書進行交接、結算的;
5、申請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明書、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等原產地證明書的。
入境報檢
二、入境報檢
(一)入境貨物的檢驗檢疫工作程序
申請報檢——受理報檢——辦理通關——實施檢驗檢疫——放行
1、法定檢驗檢疫入境貨物的貨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貨口岸或到達站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報檢;
2、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轉施檢部門簽署意見,計收費;
3、對來自疫區的、可能傳播傳染病、動植物疫情的入境貨物交通工具或運輸包裝實施必要的檢疫、消毒、衛生除害處理后,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入境廢物、活動物等除外)供報檢人辦理海關的通關手續;
4、貨物通關后,入境貨物的貨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檢驗檢疫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到指定的檢驗檢疫機構聯系對貨物實施檢驗檢疫。
5、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入境貨物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放行,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貨物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需要索賠的簽發檢驗檢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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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