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題
1.報檢人申請更改檢驗檢疫證單,應提交更改申請單,交付有關證明單據,并交還原檢驗檢疫證單。( )[2007年第一次考試真題]
【答案】√
2.檢驗檢疫證單簽發后,報檢人要求更改或補充內容的,應向原簽發證單的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 )[2007年第一次考試真題]
【答案】√
【解析】在檢驗檢疫機構簽發檢驗檢疫證單后,報檢人要求更改或補充內容的,應填寫更改申請單,向原簽發證單的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經檢驗檢疫機構檢務部門審核批準后予以辦理。
3.若檢驗檢疫證書遺失,申請人應持經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的書面說明并在指定的報紙上登報聲明作廢后到簽發原證書的檢驗檢疫機構重新補發證書。( )
【答案】√
4.因殘損而發生的換貨、補發貨通關時,進口商可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殘損鑒定證書和《入境貨物通關單》免交換補貨的進口關稅。( )
【答案】√
5.在檢驗檢疫機構簽發檢驗檢疫證單后,報檢人要求更改或補充內容的,可向另一家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經檢驗檢疫機構核實批準后,按規定予以辦理。( )
【答案】×
【解析】在檢驗檢疫機構簽發檢驗檢疫證單后,報檢人要求更改或補充內容的,應填寫更改申請單,向原簽發證單的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經檢驗檢疫機構檢務部門審核批準后予以辦理。更改申請只能向原簽發證單的檢驗檢疫機構提出。
6.在檢驗檢疫證書簽發后,報檢人要求更改證單內的品名、數(重)量、檢驗檢疫結果、包裝、發貨人、收貨人等重要項目與合同、信用證不符的,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更改手續。( )
【答案】×
【解析】品名、數(重)量、包裝、發貨人、收貨人等重要項目更改后與合同、信用證不符的,或者更改后與輸入國法律法規規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7.檢驗檢疫機構發出證書后,因交接、索賠、結匯等各種需要,或報檢人要求更改檢驗項目,或發現該批貨物的其他缺陷或產生缺陷的原因等,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些情況,檢驗檢疫機構可在原證書的基礎上酌情更改證書內容,對原證書的不充分或遺漏部分作進一步說明或評定。( )
【答案】×
【解析】檢驗檢疫機構發出證單后,或因交接、索賠、結匯等各種需要,或報檢人要求補充檢驗檢疫項目,或發現該批貨物的其他缺陷或產生缺陷的原因等,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些情況,檢驗檢疫機構可在原證單的基礎上酌情簽發補充證單,對原證單的不充分或遺漏部分作進一步說明或評定。
8.檢驗檢疫證書使用國家質檢總局制定或批準的格式,分別使用中文、中英文合璧簽發。( )
【答案】×
【解析】檢驗檢疫證書須按國家質檢總局制定或批準的格式,一般使用英文、中文、中英文合璧簽發。進口國(或地區)政府要求證書文字使用本國官方語言的,或有特定內容要求的,檢驗檢疫機構視情況辦理。
9.入境貨物索賠的證書使用中英文合璧簽發,根據需要也不能使用中文簽發。( )
【答案】√
10.報檢人有特殊要求使用其他語種簽發檢驗檢疫證書的,應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審批后予以簽發。( )
【答案】√
【解析】檢驗檢疫證書使用國家質檢總局制定或批準的格式。一般使用英文、中文、中英文合壁簽發。報檢人有特殊要求使用其他語種簽證的,應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審批后予以簽發。
11.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對在到達本口岸前已由國外其他口岸實施衛生處理的交通工具不再實施衛生處理。( )
【答案】×
【解析】根據《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所有出入境交通運輸工具,包括船舶、飛機、火車和車輛等,都應當實施衛生檢疫。本題中,根據規定,即使該入境交通工具已由國外口岸實施衛生處理,在到達我國口岸時仍需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衛生檢疫處理。
12.來自動植物疫區的入境交通運輸工具,裝載入境或過境動物的運輸工具,包括船舶(含供拆船用的廢舊船舶)、飛機、火車、車輛,都須實施動植物檢疫。( )
【答案】√
13.入境船舶在領到衛生檢疫機關簽發的入境檢疫證后,方可降下檢疫信號。( )
【答案】√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31條第2款規定,船舶領到衛生檢疫機關簽發的入境檢疫證后,可以降下檢疫信號。
14.受入境檢疫的船舶,夜問在明顯處所垂直懸掛紅、紅、白、紅燈四盞燈號,表示本船沒有染疫,請發給入境檢疫證。( )
【答案】×
【解析】受入境檢疫的船舶,夜間在明顯處所垂直懸掛紅、紅、白、紅燈四盞燈號,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染疫嫌疑,請即刻實施檢疫。
15.出入境列車的檢疫申報不可由車站人員向檢驗檢疫機構辦理。( )
【答案】×
【解析】出入境列車在到達或出站前,應由車站有關人員辦理申報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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