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方法
一、企業所得稅核算方法
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方法有2種。
分別是直接法和間接法。注會考試一般以間接法為主。
1.直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額
=會計利潤+納稅調增額-納稅調減額
會計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二、稅會差異形成的原理分析
會計做賬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報稅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造成了核算差異。具體體現在收入確認差異和成本費用扣除差異:
1.收入確認差異:
會計:權責發生制,借方:資產增加,負債減少,借方是損益類科目的不確認收入,例如:營業外支出、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稅法:收付實現制+權責發生制,看收款、看發票、看合同,視同銷售。稅法上還有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
2.成本費用扣除差異:
會計:無限額,業務真實,票據合規,就可以扣除。
稅法:有些項目有扣除限額,有些項目可以結轉扣除。
學習關鍵點:“找差異”、“記憶特殊點”。重點在于成本費用扣除差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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