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構成
1.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了解)
(1)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
(2)犯罪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
(3)犯罪主體是指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并且承擔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單位。
(4)犯罪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行為及其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
二、刑罰和刑罰的種類
【例題·多選題】(2009年多選)根據《刑法》的規定,附加刑有( )。
A.警告
B.罰款
C.剝奪政治權利
D.沒收財產
E.管制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4種附加刑是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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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dx)